河南省教育廳:非學歷教育機構不得自稱"大學"
2008年04月11日 16:10 來源:大河網-河南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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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學歷教育機構今后自稱為“大學”、“本科”將被視為違規(guī)行為。昨日,省教育廳下發(fā)緊急通知,要求各高校于4月15日前到省教育廳辦理今年招生章程審核備案手續(xù)。
省教育廳強調,各院校及機構的宣傳內容要注明學歷或非學歷教育。民辦學校要顯示“民辦”或“社會力量辦學”字樣。非學歷教育一律不準使用“大學”、“本科”等字樣,只能用“進修班”、“培訓班”、“學習班”、“專修班”、“復習班”、“輔導班”等。
非學歷教育只能頒發(fā)“進修結業(yè)證”或其他寫實性學習證明,對非學歷教育學生(員)只能發(fā)放“入學通知書”,不得發(fā)放“錄取通知書”;不得使用“轉戶糧關系”字樣。(記者王 暉 實習生王春麗)
【編輯:侯冬華】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