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聲明:刊用《中國新聞周刊》稿件務經(jīng)書面授權)
“12萬元個稅強制申報”的確切含義是什么?具體包括哪些內(nèi)容?它是否能夠堵住花樣百出的偷漏稅?坊間紛雜的傳聞又有多少是誤解?
近日,國家稅務總局下發(fā)通知,進一步細化“年所得”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的計算辦法。如果2006年,你的“年所得”在12萬元以上,就需要在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,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2006年度所得納稅申報。
但是有關專家對本刊記者表示,2006 年即將結束,而許多人對自己過去12個月來的“所得”是一筆糊涂賬,要確切算清似不太現(xiàn)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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